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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导师制工作的通知


公司所属各单位:

为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,优化人才结构,全面提升员工素质,根据公司《导师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中葛三峡建人资〔2021〕43号)相关规定,开展导师制相关工作。

一、职责分工

1.人力资源部为导师制管理的归口部门,统筹导师制相关管理工作,负责导师认定,建立和管理公司“导师库”;负责各单位导师制管理工作的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。

2.本部各业务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负责本业务系统内中、高级导师推荐选拔、师徒结对、考核评价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。

3.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初级导师推荐选拔、师徒结对、考核评价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公司按照分层级、分类别、分专业原则,按不同专业分初级、中级和高级导师三个层级开展师徒结对工作,导师资格详见《导师制管理办法(试行)(中葛三峡建人资〔2021〕43号)。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1.导师报名、推荐。5月20—27。导师认定采取个人申报和部门(单位)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符合导师资格条件的员工,可就本人优势专业申报导师资格,中、高级导师向专业系统申报,并可同时申报一个或多个专业方向(主要方向为本业务专业),专业系统亦可进行导师推荐。

2.资格认定、导师入库。5月27日-6月2日。中、高级导师资格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职能部门评审后认定;初级导师资格由各单位认定,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。认定的导师纳入公司导师库”进行集中管理。

3.师徒结对。6月6日-6月10日。人力资源部统一公示中、高级导师带徒计划,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,结合自身能力提升需要选择导师,经导师、业务系统同意后,双方签订师徒协议,完成师徒结对。公司认为需要重点进行能力提升的,由人力资源部、相关业务系统直接安排师徒结对。中、高级导师与徒弟可跨单位、跨业务系统结对,师徒协议期一般为2-3年。

4.导师津贴。初、中、高级导师津贴标准分别为500元/月、1000元/月、2000元/月,由导师所在单位发放。各层级导师津贴按300元/月预发,剩余部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一次性发放。公司进行导师津贴工资总额单列(导师津贴不占用各单位工资总额,公司进行总额单列),对年终各专业评定的优秀中、高级导师所在单位,按导师津贴2倍标准进行工资总额奖励。

5.监督考核。公司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底组织各业务系统对中、高级导师带徒工作进行考核评价;所属各单位对初级导师带徒工作进行考核评价,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
6.2021届新入职大学生师徒结对工作已于2021年9月完成,本次不再进行师徒结对,导师津贴分段发放:2022年1月及以后按本通知相关标准发放,2021年12月及以前,按200元/月进行发放。2022年新入职大学生师徒结对工作拟于9月进行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公司建立“导师制”常态工作机制,各业务系统(单位)应按相关规定将“导师制”严格落实,做好本业务系统(单位)人才培养工作。

2.导师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导师职责,包括为徒弟制定整体培养计划、对徒弟进行日常指导、对徒弟进行考核评价等;徒弟应遵从导师指导、安排,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,并定期进行学习成果汇报总结。

3.请本部各业务系统和所属各单位于5月27日前完成导师推荐工作,并将附件2、附件3的签字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na50285@cggc.cn。

联系人:杨娜,联系电话:15327050916。

 

附件:1:导师制管理办法(试行).doc

2:导师申请表.docx

3:xx单位导师推荐汇总表.xlsx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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